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等引發糾紛甚至群體性事件,往往由執法機關不按程序辦事或程序不規範造成。鑒於此,我國將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人員,嚴禁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將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的合同工、負債整合臨時工調離執法崗位。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宣講團成員、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在日前公開發行的三中全會《決定》輔導讀本中撰文披露上述內容。(11月27日《中國新聞周刊》)
  行政執法是履行公權力的嚴肅行為,須有授權,臨時工執法本來就不應當存在,讓臨時工執法是違法行為,我國行政法律法規明確要求行政機關不得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處罰。不幸的是,臨時工執法居然在國內一些地方成為常汽車借款態。臨時工不是專門執法人員,缺乏專門執法的素質,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讓公眾詬病。近年來,更讓人詬病的是,一些地方行政執法出了事,往往把責任推到臨時工身上,臨時工成了“替罪羊”。如此,讓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傷害。
  平心而論,一些地方讓臨時工執法,並非像一些網友說得那麼下作無恥,也是無奈之舉。在國內許多地方,行政執法部門編製有限而執法任務繁重。因而,要讓臨時工退出行政執法的舞臺,須解決行政執法部門編製債務整合問題,解決行政執法人力資源匱乏問題。不解決這方面問題,只能讓行政執法人力資源捉襟見肘,疲於奔命,該執法的不執了,因為人手不夠。如此,將會出現行政執法的死角或空白,這顯然有悖於法治社會的要求,也是地方政府的失職。
  行政改革當精兵信用貸款簡政,解決機構臃腫、人浮於事等頑症,總體上要“減法”,但也不宜一刀切,一些機構要精簡、要砍,人員要裁,但一些機構也要增設,要加人。行政執法部門就有這個問題。當然,補充行政執法人員,當嚴把質量關,不能濫竽充數,更不能藉此安置領導的親朋好友。同時,要設立行政執法人員的“出口”,不能進得來出不去,一旦發現不稱職者,當通過“出口”予以淘汰,這對行政執法人員是個震懾,讓他們兢兢業業,不敢亂來胡來。如此說來,光將臨時工清除出行政執法隊伍只是第一步,後面還有不少的活等著乾呢!
  文/於文軍  (原標題:把臨時工“請”出執法隊伍只算第一汽車貸款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pzewdbrhi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