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本市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要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60元至300元不等。27日,市人社局公佈了“關於北京市2014年調整工傷職工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
  據介紹,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經市政府批准,本市決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工傷職工及工亡人員供養親屬的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調整。這次調整的範圍為2013年12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領取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其中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360元,二級傷殘340元,三級傷殘320元,四級傷殘30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待2013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公佈後進行調整。
  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80元。
  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所需費用,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一至四級的由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統籌及五、六級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原標題:工傷職工津貼最高月增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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