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1日電(“中國網事”記者梁愛平 吳燕婷 謝佼)在享受了兩周左右的藍天白雲好空氣後,19日起霧霾再次來襲,20日北京的空氣質量指數達到369,屬嚴重污染。而石家莊、天津、鄭州等北方大部分城市當天的空氣質量均屬於重度污染。微博、微信上有網友認為應該根據霧霾的程度及天數向部分戶外勞動者發放專門補貼,這項提議一現身立刻引發熱議,那麼“霧霾補貼”到底可不可以有呢?
  正方:應給戶外工作者發“霧霾補貼”
  20日中午,西安市的空氣質量指數是210,屬於重度污染。記者在街頭採訪了多名環衛工人和交警,他們都表示如果能發放“霧霾補貼”,對他們來說肯定是好事!
  西安市碑林區長安路的一名環衛工劉女士說,空氣不好的時候她會戴上口罩,即使如此,喉嚨還是很不舒服。如果能發錢補貼就最好了,就像發高溫補貼一樣。“而至於多少,我覺得無所謂。”
  西安市高新區的一名交警說,由於長時間在戶外工作,直接接觸頻發的霧霾和各類廢氣,交警的身體健康值得擔憂。“‘霧霾補貼’必須得發,相當於傷害之後的一個補救措施。但是發了補貼不等於可以不治理霧霾。”
  甘肅市民馬龍認為,相對於其他人,戶外工作人群受霧霾的影響更直接更嚴重,他們的權益也受到了損害。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花錢對戶外工作人群所面臨的健康威脅買單,也無可厚非。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謝朝華就提出政府應以“霧霾補貼”的形式,優先為環衛工、建築工、快遞員、交警等戶外工作者提供護肺支持,保障市民健康呼吸的權益。這個想法也得到了大量網友的積極支持。有網友表示,“霧霾工作者”大多是對城市有突出貢獻的人群,“應該同他們同呼吸,共命運。”
  反方:“霧霾補貼”不能發
  “霧霾補貼”該不該發、該怎麼發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有人認為,高溫屬於“天災”,大家都無能為力,發高溫補貼體現了公平公正。霧霾則是人禍居多,為何大家要為污染空氣的人的行為買單呢?
  上海“80後”小伙任建是一名環保志願者,他反對發放“霧霾補貼”的理由是經濟手段不能替代道德的正當性,如果讓政府花納稅人的錢去發“霧霾補貼”,顯然是不合適的。“我們憑什麼要為部分企業或部分人造成的污染買單?”
  有網友還質疑應該由誰來發放補貼,用人單位嗎?這名網友認為,如果由用人單位發補貼,等於說這些單位給污染買單,對它們來說也不公平。
  環保志願者潘晨則認為,人人都是霧霾天的受害者,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把污染的產權明晰,產權明晰之後,誰拿到污染空氣的產權,就應交一定的費用。再用這筆費用治理霧霾,有可能形成效用的最大化。“如果企業釋放污染的機會成本高,就會放棄排污。”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一名專家認為,“霧霾補貼”發放目前來說很難落實。因為造成這種惡劣天氣的原因太多了,沒有確定的責任主體,就不知道資金從哪裡出。他認為政府可以設立“霧霾基金”,向高排放的企業等收取一定的排污費,作為治理霧霾的基金,一部分用於治理,一部分用於科研,另一部分用來作為公眾補償。
  專家:與“霧霾補貼”相比 大家更願意看到藍天白雲
  有社會管理方面的專家表示,無論“霧霾補貼”發還是不發,都存在一些無法迴避的問題,錢從哪裡來?給誰發?怎麼發?“發給部分人群,是不是就變成這些人群的普遍福利,全民發放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這名專家認為,幾乎所有人都承受著霧霾之害,包括交警、快遞員、環衛工人等戶外工作者,但是比起補貼,大家還是更希望看到藍天白雲,更希望呼吸到新鮮的空氣。“正是因為霧霾天氣頻繁出現極大影響了公眾的生活,才會出現這樣的爭議。”
  這名專家說,與其研究如何發放“霧霾補助”,相關部門不如進一步加大治污力度,強化執法力度,努力營造出天更藍、水更清的生活環境,讓大家的呼吸更順暢更安全,這才是這場爭議最大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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