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usb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其中規定,公務招待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餚和用野生保護動物製作的菜餚,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規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12月9日《新京報》)
  其實在去年,國務院就明確表示將在三年內發文規定公務接待不得食用魚翅。這一消息曾引來人們的熱議和調侃,認為“情趣用品禁個魚翅還得等三年”,實在讓人感到不可思議。只能說,我們反腐的力度還不夠,管住官員的嘴也還沒有動真格。而此次中央明確規定不得食用魚翅了,倒是令網友們倍感“意外”,這還不到三年的時間就禁止了,速度也比我們預想的提前了好多。
  看來中央再次加大反腐力度,也動了真格,官員們以後想肆意妄為的大吃大喝就比較困難了。實際上,公務接待歷來為我們所詬病。因為我們都知道,公務接待已經變相的淪為了大吃大喝。一些地方整日里忙於“公務接待”,胡吃海喝導致民怨沸住商騰的事情也並不少見。乃至因官員們的胡吃海喝引起糾紛的,亦是屢見不鮮。為此,還有很多政府“定點”飯店或討債或關門的新聞頻見於報端。
  此次中央的規定,給了官員們的胡吃海喝以當頭棒喝,但相比其他國家我們的力度還是偏弱了點。比如在禁止魚翅上,很多國家都已經立法禁止出售和經銷魚翅了,而我們才剛剛開始禁止魚翅端上官員的餐桌。可見,我們的步伐總是要慢上半怕。至於在公務接待上,意大利、印度、新加坡等國就明確規定,禁止政府機構和公共服務部門之間房屋二胎相互接待,不得報銷國內接待費用,公務接待只能針對外事活動。
  在美國,官票貼場內部用公款請吃請喝的應酬是絕對沒有的。而我們依舊保留了公務接待,只是將其標準降低了。不禁止而只是降低標準,就會給大吃大喝留下“迴旋”的餘地。比如之前的禁止喝茅臺,不照樣有人將茅臺酒裝進礦泉水瓶內去喝麽?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方面,官員們的“智慧”可謂得到了充分的發揮和印證!你不是禁止吃魚翅麽?明的不行,暗裡耍個花樣照樣能吃上魚翅。
  況且不吃魚翅也可以吃其他類似的食物,只要價格相當擺在桌子上“高端大氣上檔次”就可以。像愛喝酒者,不讓喝茅臺就改喝洋酒。如不久前剛剛落馬的陳安眾,據說喝洋酒至少五千塊錢一瓶,並且陳安眾還酒量驚人。禁喝茅臺的規定,恐怕在陳安眾等面前也就“失效”和不起作用了。官員喝洋酒,不還是一樣的奢侈浪費,不還是一樣的揮霍無度?
  因此如果一定要保留公務接待,也就必須要有管住官員的嘴和手的有力措施,否則禁令就發揮不了太大作用。在此方面,我們不妨借鑒一下日本和英國的經驗。在日本,治理公款吃喝一靠嚴格規範公款支付,二靠嚴厲監督公務人員。同樣,英國亦是如此。除了制定嚴格的花費標準外,請什麼人吃飯、花費多少都必須按照規定明確記錄在案,媒體和公眾都有權利要求公佈這些記錄。
  而在這其中,第三方監管就顯得尤為重要。畢竟官員吃喝的費用都是來自納稅人,納稅人自然有權利去查看和監督自己的錢如何使用。僅僅向上級彙報,或公示給上級看遠遠不夠,也無法取到真正監管的作用。不公開,就沒有透明;沒有透明,又哪裡談得上監管?上級監管下級,就像父母管自己的孩子,還是會存在徇私舞弊的行為,也無法從根本上去杜絕官員的吃喝風。
  文/夏餘才  (原標題:公務接待“不得吃魚翅”還應有下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pzewdbrhi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