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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巍)借20萬元炒外匯,背著家人借錢的郭悅因無力償還19萬元高額利息,設計讓債主服下安眠藥後將其勒死,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一中院上午通報,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一中院對被告人郭悅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35歲的郭悅已被執行死刑。
  據檢方指控,郭悅經人介紹認識尹某後因錢款糾紛心存不滿。2012年1月19日晚,郭悅帶著放有鎮靜催眠藥的飲料約尹某到石景山萬達廣場某歌廳包房唱歌,尹某喝下該飲料後昏迷。郭悅將尹某帶至石景山區魯谷某洗浴中心內,用移動電話繩勒死尹某。
  在庭審時,郭悅承認全部指控。
  郭悅的辯護人稱,由於無法償還高額利息,郭悅才起意殺人,被害人也有過錯,請求減輕處罰。但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借貸是自願行為,郭悅有義務償還債務,不能因為無法還債就起意殺人。在整個事件中,被害人沒有過錯。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郭悅死刑。
  庭審供述飲料摻上安眠藥給債主喝
  35歲的郭悅在法庭上說,2008年,她通過自己以前打工的經理認識了尹某後,曾向尹某借20萬元炒外匯,雙方協議按每月3.3%收取利息。但此後,她炒外匯血本無歸。
  一年後,她賣了房子只還上尹某20萬元本金,卻無力償還19萬利息。她想跟尹某商量減免利息,於是約尹某在萬達廣場見面。
  在與尹某見面前,郭悅設計了一個看似周密的“免息”計劃,她準備讓尹某喝下含安眠藥的飲料,趁尹某神志不清,讓尹某答應她不還或者少還利息。為此,郭悅在網上買了強效安眠藥,穩妥起見,她說她先吃了12片藥試驗一下,“頭暈、噁心、想吐、睡覺”,確保有效後,她將百餘片藥搗成粉末。
  見面當天,為了不讓人認出來,郭悅戴上假髮套,在眼鏡和臉上纏上紗布,早早到了見面地點買了飲料,然後將藥末倒入飲料中。尹某剛一露面,郭悅便把摻了藥的飲料遞給尹某。
  尹某喝下不一會兒便說頭疼,兩人於是離開萬達廣場,由於等不到出租車,郭悅就建議尹某到路邊的洗浴中心睡一會。
  郭悅說她本想在洗浴中心結賬後就離開,誰知洗浴中心的人拉住不讓她走,於是她搖醒尹某。尹某醒來後,雙方起了爭執。
  郭悅說,尹某說讓她晚上就不要走了,還用尼龍的手機鏈纏住她的手臂,威脅要去找她父母。郭悅掙扎反抗時從尹某手中奪過手機鏈,勒住了尹某的脖子。看到尹某不動了,她通知了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員,等待救護車。
  “我沒想過要害死他。”郭悅說,她不敢讓丈夫和父母知道自己借了錢,而當天尹某提出非分要求時,丈夫正不停地給她打電話,“我真是腦子不清楚了。”
  (原標題:下迷藥勒死債主 欠債人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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